房产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?
温州鹿城法律咨询
2025-06-09
房产公证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,其主要作用是确认特定时间点事实或状态,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六十七条,不动产买卖必须签订书面合同,并经公证;未经登记的不动产转移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此外,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的相关规定明确了房产公证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中的重要性。然而,房产公证本身并不直接转移所有权,必须配合不动产登记等程序才能完成法律效力的确认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六十七条:不动产买卖合同应当经公证。不动产买卖合同自登记之日起具有倒溢效果,不动产转移登记日后,不动产的任何未经登记的转移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第八条: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,应当提交以下材料:一、不动产权属证明;二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;三、其他相关材料。第九条:不动产权属证明包括:买卖合同、贡献协议或者其他合法的不动产来源凭证,并且这些凭证应当经公证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十七条:被公证的文件在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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